作者:严加安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10-16
关于“高考考试科目设置”,1977年恢复高考时沿用了“文革”前的文理分科模式,后来经过一些地区试点,作了调整。到1998年,教育部提出了“3 x”方案,最终发展成为当前普遍实行的“3综合”模式,即在同一时间,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组织高考,考试科目设定为语文、数学、外语,外加物理、化学、生物这三科的综合试卷(对理工科考生)或政治、历史、地理这三科的综合试卷(对文科考生)。
9月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实施意见。但我认为,在“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的一些措施还值得商榷。
首先,《实施意见》提出:“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其中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定同一科目学生有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实际上强化了应试教育,增加了学生的负担。事实上,几乎所有学生都会参加两次考试,因为第一次成绩不满意的人肯定要考第二次,第一次成绩比较理想的人也不会放弃可能考得更好的第二次机会。
另外,规定学生可以从6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中自主选择3科成绩计入总成绩,会给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工作造成困惑。试想一下,如果一个考生本打算报考理工科,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政、史、地”三门文科成绩明显高于“理、化、生”三门理科成绩,他是否该报文科呢?招生录取单位看到一个报考理工科的考生自选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政、史、地”中的一门或多门,它又如何抉择呢?除非明确规定:报考文科专业的只能选“政、史、地”这三门成绩,报考理工科的只能选“理、化、生”三门理科成绩。这样一来,最终又回到了“3综合”模式,只不过考试时间不统一,而且可以不放在高考期间。
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代替原先“3综合”模式中的文理科的“综合考试”除了加重学生负担和给考生填报志愿带来困惑外,还会导致“理、化、生”这三门理科在中学阶段(尤其到高中三年级)被边缘化,相关的老师也会被边缘化,这对中学教育是极其有害的。据说,在《实施意见》发布后,有些在中学里教“理、化、生”的老师调侃说,“到高三时我就没有多少课可教了,可以给语文、数学和英语老师倒茶了”。
这一新的科目设置方案(统考三个科目中文科占两个)还会进一步加剧当前高考出现的“阴盛阳衰”现象,因为男生长于推理和逻辑,女生长于语言和记忆,考试中文科占的权重越高,对女生越有利。
第二,在《实施意见》的“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条目下又提出:“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这一次把“语、数、外”纳入全国统考,是一大变革。其实也可以考虑把现行的“3综合”模式中的分文理科的“综合科目”纳入全国统考。我甚至认为,统考中的“语、数、外”,至少数学,也可以考虑分文理科出试题。
至于“分值不变”和“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的提法,与广大民众的热切期待相反,不仅没有弱化外语(实际就是英语)的地位,反而将其提高到一个更高的位置。在大学期间,许多学生学英语几乎占到了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为考“4、6级英语证书”而学,为考“托福”和“GRE”而学,严重影响了专业知识学习,这是当前中国大学教育质量普遍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我认为,英语的重要性无论如何不能与语文和数学相比,英语成绩在统考总成绩中的比重应该大大降低。如果语文和数学的各科成绩分别是150分,那英语成绩就不应超过100分。另外,英语试卷的难度也要降低,这对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学生才是比较公平的。给英语考试两次考试机会,与给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两次机会一样,也是强化了英语的应试教育,必将导致英语挤占更多的教育资源。
第三,在《实施意见》的“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条目下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所谓的“综合素质评价”是不可量化的,而且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可操纵性,容易产生“寻租”和腐败现象。我认为,用客观的可以量化的“人文素质考试”代替主观的不可量化的“综合素质评价”是比较可行的。事实上,我2012年曾在《中国科学报》发表一篇题为《人文素质教育不可缺位》的文章,就有关改革高考科目设置提出过初步的设想。其中包括:“降低英语和综合卷试题难度,只考查相关科目的基础知识;把英语考试成绩从150分降为100分;增加‘人文素质’考试,总分设定为200分。”同时提出,关于“人文素质”考试, 应主要考查学生的文化素质、智力、创造力、想象力和心理素质等。考题不分科目,题材可广泛多样,每年可以更新。
我是中国科学院专门从事数学研究的,但我一贯关心中国的教育事业。这篇文章是就《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个人想法,希望引起教育界同行的讨论。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