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2012年夏季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即将开始,为就业的同学及时拿到报到证,未就业同学档案和户口得到妥善处理,以免引起今后不必要的麻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夏季毕业生的集中派遣时间研究生院还没有通知,估计为6月底。请欲参加第一批派遣的同学在6月25日之前将相关证明交至研究生部。
二、去沪就业的学生,暂不派遣,接到上海市的入沪接收函再进行派遣,以免引起改派。
三、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自由职业”、“待就业(正在择业中)”、“不就业拟继续升学(考博、做博士后)”、“不就业拟继续申请出国”、“暂不就业”等去向者,请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索要“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选择去向表”,填写后交研究生部。
四、原则上所有毕业生档案只保留到年底,逾期自动回省二分。回省二分后开始计算工龄,有利于毕业生再就业。
五、不同就业类别需向研究生部提供材料和档案、户口去向请见下表:
序号 |
就业类别 |
需向研究生部提供材料 |
档案户口去向 |
1 |
签就业协议 |
《就业协议书》、外地生源进京进沪有人事部门的接收函 |
就业协议书上所填去向 |
2 |
出国 |
毕业去向表、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函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回省二分 |
3 |
升学(国内考博/做博士后) |
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
录取学校 |
5 |
签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回省二分 |
6 |
单位用人证明 |
单位用人证明 |
回省二分 |
7 |
自由职业 |
自由职业说明 |
回省二分 |
8 |
自主创业 |
自主创业相关材料 |
回省二分 |
9 |
北京生源回区县人才 |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本人申请及区县人才接收函 |
回省二分 |
10 |
“村官”和“支教” |
人事局提供的名单或《就业协议书》 |
单位 |
11 |
京外生源未就业 |
未就业说明 |
回省二分 |
所有档案、户口回原籍的同学,也需领取报到证,并填写打印《户口回原籍申请》到研究生部盖章,凭报到证和《户口回原籍申请》到户籍办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附件:毕业去向表、户口回原籍申请
研究生部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