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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华罗庚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2020-06-30 | 编辑:

  为更好支持中国科学院数学和系统科学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事业,在数学领域及早发现、选拔有培养前途的人才,中国科学院华罗庚数学科学中心设立“华罗庚奖学金”,用于资助申报我院并执着于数学研究的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根据我院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制定“华罗庚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本科学习成绩优异、发展潜力突出;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献身科学,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华罗庚奖学金”设立的研究领域为:代数几何与算术代数几何、代数表示论、复几何、复动力系统、流体力学方程、随机分析、稀疏优化、系统控制理论、计算机数学与密码学等。 

  3拟申请到我院攻读上述研究领域博士学位(硕博连读或直博研究生)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本科生可申报华罗庚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华罗庚奖学金”每年奖励10人,奖励标准为10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2万元。 

    

  三、评审委员会 

  设立首届“华罗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成员:周向宇、高小山、王跃飞、袁亚湘、巩馥洲、邵欣 

  秘书: 黄雷、关华 

    

  五、申请评选办法: 

  奖学金评选按照我院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以“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具体办法如下: 

  1、申请时间 

  2018年入学新生“华罗庚奖学金”的申报时间截止为20171020日;2019年入学新生“华罗庚奖学金”分二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184月下旬和201810月下旬;往后年份按此时间执行 

  2、本人申请 

  华罗庚奖学金”须由本人申请并相关老师(拟申请的研究生导师或大学任课教师、班主任)推荐;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华罗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申请附件。申请附件包括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3、评议评审 

  在拟定时间召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最终评审产生“华罗庚奖学金”,在数学院和华罗庚数学中心网站上公示5日。 

    

  五、表彰奖励 

  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发文对获“华罗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在新生入学的第一个月开始,按月发放奖学金,时间为5年。 

    

  六、其它 

  1、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实名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2、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获得奖学金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查实,撤销当事学生奖学金荣誉,追缴其所得全部奖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获奖之后转变研究方向、未能通过硕转博考试和不能在数学院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撤销奖学金荣誉,并停发奖学金。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部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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