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数学、系统科学与统计学学科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考试和要求、学位论文要求等几个方面。
第三条 思想政治表现
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有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品德。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人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并给出具体审核意见。
第四条 课程考试和要求
研究生应修好所在领域的课程与导师指定的课程,考试合格,打下较广博与扎实的研究基础。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修满35学分,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0学分,其他必修环节不低于5学分。博士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外语课程、博士生公共课程、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综合学术报告。
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二门以上(包括二门)博士生公共课程。博士生公共课程是按重点发展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而设置,它既有别于硕士生的基础课程,又不同于博士研究生的专业课;既具基础性又反映学科的近代发展,带有交叉性,起到拓展博士生知识的作用。
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由导师及有关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三人)根据培养目标开设, 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要通过二门以上(包括二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
博士生每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综合学术报告。综合学术报告由国际前沿性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专家作的报告,旨在各一级学科范围内扩大知识面和掌握各个学科领域的最新进展。
第五条 学位论文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负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结果应达到能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刊物发表的水平;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受到科研全过程的训练,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有意义且内蕴较丰富,对从事该选题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要有较好掌握,对该选题以往的主要文献与最新文献应有较好了解。博士学位论文应较系统与完整,其中必须包含新结果,论证有一定难度,创新部分单独成文后,应达到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期刊论文的水平。
第六条 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数学、系统科学与统计学学科评议组。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