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2年计划招收约100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包括硕转博研究生在内。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院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和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8日~ 2012年1月25日。
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3.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院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手续费150元(通过邮局汇款);
手续费和报名材料的邮寄地址为:中关村东路55号,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100190。
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30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研究生部对报考人员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领准考证时间、地点
考试前一天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思源楼809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部分。
2、初试为笔试,考试科目为:①英语②政治(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③两门基础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参考书可上网查询,参考书目未列出的,考生可与报考的导师联系索取相关信息,导师联系方式可上网查询。
3、初试时间:2012年3月17、18日;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进行政治理论课笔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将在网上通知。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 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