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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评审、答辩等事宜的通知
2006-03-28 | 编辑:研究生部

 

各研究所(室、中心)、研究生导师、

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及全体毕业生:

  

拟于20066月毕业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开始。推迟答辩的研究生在430日前提交申请:个人申请(理由)→ 导师意见 → 所长意见,交研究生办公室。

以下对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论文评阅和答辩等事宜重申如下:

 

(一)  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要求及结构顺序

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科研全过程的训练,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有意义且内蕴较丰富,对从事该选题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要有较好掌握,对该选题以往的主要文献与最新文献应有较好了解。博士学位论文应较系统与完整,其中必须包含综述部分和创新部分,对新结果,论证有一定难度,创新部分单独成文后,应达到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期刊论文的水平。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负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结果应达到能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刊物发表的水平;

学位论文按以下结构顺序:

1、封面

2、论文摘要(中文摘要、英文摘要)

3、论文目录

4、正文(包括综述部分和创新部分)

5、参考文献

6、发表文章目录

7、致谢

8、封底

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基本结构要求编辑排版,凡结构不完整的论文将退回修改,只有符合基本结构要求的学位论文才能受理审查。

关于毕业论文的制作和装订工作,我院物业复印室有该项业务,可直接与其联系。地址:思源楼一层复印室111;电话62541802

 

(二)论文评阅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聘请3-5位同行专家评阅(半数以上为外单位),评阅人应具有研究员(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职称;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聘请2-3位同行专家评阅(半数以上为外单位),评阅人应具有副研究员(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由导师提供论文评阅人名单,答辩秘书交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后,答辩前一个月送评阅人评审。

 

(三)论文答辩要求

全部评审意见返回后,根据答辩有关规定,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该根据论文内容,邀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严格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主席应是该学位论文所涉及学科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组成(半数以上为外单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中非博导不多于2人;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组成(半数以上为外单位)

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导师提供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答辩秘书交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后组织答辩。

 

(四)审核答辩材料截止时间

研究生办公室对20066月毕业的博士生的答辩材料审核时间截止到2006529日下午6点。研究生论文答辩在531日前完成,65日前完成网上个人申请学位信息填报工作并提交所有纸介材料(网上填报信息步骤和提交纸介材料另外通知)。

  

上述问题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62541832 62651328

 

                        研究生办公室

                        200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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