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见附件)规定,将于近期开展2005—200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进程: 1.各所于6月4日前组织本单位学生进行评选,6月5日前将评选和推荐名单报人教处研究生办公室。 2.评选和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批。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审委员会于7月10日前审定各单位评选结果,评定“三好学生标兵”,公示各类优秀学生名单。 3.7月中旬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批准优秀学生评选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具体评选条件和比例,按照《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规定执行。 2.因首次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中的第一条“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本次评选可不作此要求。 3.“三好学生标兵”各所推荐1名(从“三好学生”中评选)。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62541832
联系人:关华 E—mail: yjsb@amss.ac.cn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人教处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