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研究院院长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资格:
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立志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和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的研究院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均有资格申请院长奖学金。
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可以申请院长奖学金,享受院长奖学金荣誉,其工资待遇仍由原工作单位支付。
2. 院长奖学金标准:
特等奖学金1500元/月;优秀奖学金1200元/月。
3. 申请方式:
(1)每年9月份,由学生本人申请,下载“研究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填写完毕发送给导师;
(2) 导师填写完相关内容,在9月6日前,将申请表(word格式的电子版)交到各所所长助理。
4. 评审方式:
(1) 由各研究所评审小组初评,按本所研究生人数的7%比例推荐候选人,在9月7日将推荐名单及材料(word格式的电子版和打印件)交人教处;
(2) 9月8日研究院组织评审,通过者上网公示;
(3) 组织公开答辩,请研究院全体研究生参加,作为每年一度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之一;
(4) 结合答辩情况,研究院评选委员会将最终评选出院长奖学金特别奖和优秀奖(不超过5%),届时研究院将为获奖研究生颁奖。
5.发放及管理:
院长奖学金的奖励时间一般为一年,从获奖月份的下一月开始按月发放;毕业生领取至毕业月份。领取院长奖学金期间则停发基本奖学金。
附件: “研究院院长奖学金申请表”
人教处
2006.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