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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博士新生入学须知
2010-06-12 | 编辑:研究生部

(2010秋季)

一、报到时间

2010年9月1日一天(8:30—16:30),请按规定时间到思源楼报到。

请不要提前来校。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时来校报到,请及时函告。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报到时间最多推迟10个工作日,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住宿管理

1.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可由学生自己携带,也可到北京自行购置。行李请随车办理托运手续,学校不负责办理提前寄送的行李。

2.分配给每个学生的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让。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在学生宿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因特殊情况不在校内宿舍住宿,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院系领导签字同意,报学生处批准,到园区管理部备案,宿舍不再保留该同学的住宿床位。

4.个别同学因身体状况(指身体有残疾或伤残)以及身高1.90米以上的,不适应睡高架床,须在入学前提出申请,以便及早安排。

5.由于宿舍面积有限,请不要携带体积较大的物品。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明火电器以及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三、自带物品及费用

1.本人近期一寸正身免冠彩色光面纸相片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张。

2.请随身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卡或迁移证,党员组织介绍信、共青团团员证等重要证件,切勿邮寄或托运。

3.由于需办理相关手续,请先准备好两个月的生活费。

4.差旅费和行李托运费自理。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带有回执联的2007年新版方为有效,填写项不得有空白。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京、津、沪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党委组织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委,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或组织部)开据,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党委组织部。

3.接收新生组织关系时间截止期:秋季入学新生为当年12月31日。超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

4.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硕士期间已超过半年的同学,请要求所在党支部出据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由党总支部盖章密封后交由本人。报到后交所在院党总支部。

5.因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而没有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请要求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请要求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转入研究院时预备期已满并超过一年的预备党员,将不再讨论其转正问题。

五、户口迁移(非定向生)

1.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户口卡或迁移证内容要清楚准确,特别是姓名要与入学通知书相符。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我院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

3.“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中,须具体填写到XX省XX县、XX省XX市或直辖市(可以带县)。不能只写省(自治区),也不必填写市属的区、镇、乡。户口迁移证中各栏目必须填上有效内容。

4.凡非定向生,请把户口迁移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三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5.非京区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的计划内硕士研究生,请把户口迁移到培养单位所在辖区的公安派出所。

6.户口迁移证上的和本人持有的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时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予以更正。

7.未领身份证或者身份证遗失,请自行记录身份证号。

六、填写“研究生登记表”

请上网(www.amss.ac.cn)下载“研究生登记表”正确填写后务必8月15日前发至yjsb@amss.ac.cn。

七、 请随时上网www.amss.ac.cn查询研究生信息。

预祝您一切顺利!

报到地址:北京中关村东路55号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思源楼

电话:010-62541832  62651328

E-mail: yjsb@amss.ac.cn

     研究生部

20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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