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十二届)数学院院长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将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献身科学,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博(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数学院院长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我院每年设定院长奖学金名额原则为45人(其中优秀奖23人,特别奖22人),优秀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特等奖为每生每年9000元;国家奖学金名额每年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下达,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选程序
奖学金评选按照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一)执行。评选工作分为二级管理,以“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具体办法如下:
1、参评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的博(硕)士研究生填写《数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和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本所奖学金评选小组。
2、各所奖学金评选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所领导(担任组长)、所长助理、研究室主任、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按本所研究生总人数的8% 进行初评,国家奖学金和数学院院长奖学金均包含博士、硕士研究生。
3、9月2日下午5点之前,各所将初评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三)报送研究生部。
4、研究生部审核后召开数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9月4日上午),经充分评议投票表决产生“国家奖学金”和“院长奖学金”获奖人选;并择优选出公开答辩人选约25人(含博士19人、硕士6人)。
5、9月5日上午召开奖学金公开答辩会,答辩人必须到场参加答辩并回答专家提问(答辩8分钟,回答问题2分钟),全体研究生参加,答辩人导师必须参加答辩会。
6、9月5日下午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评选出“院长奖学金特等奖”22人(博士、硕士按投票分别排序),原则上特等奖人选票数至少达到参加会议人员的半数,其余为“院长奖学金优秀奖”。
7、“院长奖学金特等奖”人选可作为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人。11月份,根据国科大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数,在候选人中评选出获得“国家奖学金”人选。
四、表彰奖励
1、9月10日新学年开学典礼的同时举办颁奖大会,表彰获奖者并颁发荣誉证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科大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2、11月份,各类奖学金名单公布后发放奖金,在一年内平均到每月发放,毕业生在毕业前发放完毕。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奖金将不再获得“院长奖学金特等奖”的奖金。
本通知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部
2014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申请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