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暨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会议”上,宣布了表彰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等的决定,我院再次荣膺“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连续第七年获得这一荣誉。
表彰决定指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2010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管理、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完成创新三期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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